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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服务,促进医保工作

非参保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取得太原市户籍后,监护人可到各县(区)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社区,免费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新生儿参保前如因病住院治疗,可以在各县(区)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截止2018年7月13日,我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已办理新生儿参保前住院费用报销605人次,产生总费用6679069元,统筹支付3181671元。

在做好手工报销的同时,对辖区内首诊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进行业务规范性检查后,及时、准确地进行首诊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月结工作。2018年截至7月13日,我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拨付给辖区内首诊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居民医保统筹金373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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