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经信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经信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李明全 党委书记、局长,主持经信局党委、经信局全面工作。
任卫国 副局长,分管系统企业党委和机关党支部。
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以及本系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三基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对台、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双拥、计生、团委、妇联、保密和禁毒、精准扶贫等方面工作。以及承办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崔润保 副局长,分管系统企业
协助局长做好分管系统企业的管理、信访维稳、和工会等工作;负责区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和系统企业拆迁、安置等工作;以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月娥 总工程师
协助局长做好工程技术、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工程技术、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审核、推荐、报批工作。负责组织行业培训等工作;以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峻立 副局长,分管综合办公室和民营经济科。
协助局长分管局机关财务、人事等工作;做好局综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全区中小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指导全区中小企业领域协会、学会开展工作;负责区入企服务领导组办公室、区“双创”领导组办公室和区“助保金”贷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小微企业认定等工作;以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郝永建 节能监察大队队长,分管工业科、安全生产科、信息科和祥乐居物业管理公司。
协助局长开展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年度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全区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两化”融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及落实工作;负责“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本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等);组织系统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负责电力行业行政管理、电力运行协调、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重大活动(事项)的电力保障等方面工作;做好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推进循环经济,指导和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工作;监察全区范围内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节能服务机构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监察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受理节能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查处违法用能案件;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指导用能单位合理使用能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能监察职责;处理企发信访问题;以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