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2236934/2018-00976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18-05-11 |
发布机构 | 小店区政府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小店区政〔2018〕16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省政府第223号令),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现将太原市晋虎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7家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公示。区交通运输局和各街办、乡(镇)共同负责上述17家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区交通运输局统一规范公示货运源头单位管理标准,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对货运源头单位通过进驻、巡查等方式实施货运源头治超的监督管理。各街办、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货运源头单位、非公示货运源头和建筑工地的宣传政策和日常管理;对本辖区内煤、铁、焦炭、建材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可以派驻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各街办、乡(镇)共同抓好31家工地(建筑、道路、城中村)的监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规范建筑工地的管理标准。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管理标准对公示货运源头单位、非公示货运源头和建筑工地进行日常监管。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