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小店区人防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上,区人防办主任张志伟同志通读《监察法》,特别对第三章第十五条监察范围和管辖的相关内容用《监察法释义》做了解释和说明,并与同志们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败斗争已呈压倒性态势,更得到了全国广大党员群众的坚决拥护,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中央提出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向纵深和基层发展,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好转。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全面从严治党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各级监委会议精神,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制度,用理论武装好头脑,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清白做人,廉洁公道做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大家表示,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党章》和赋予的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使命,用《监察法》的规定对照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国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