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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区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活动


“之前只知道成立了监察委员会,通过今天的学习活动更深入了解了《监察法》,也更充分了解了监察委《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监督范围更大更广了,我这才知道自己也是监察对象。”某村村委会主任学习监察法后讲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立了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为更好地学习宣传国家监察法让全区各单位及广大监察对象深刻理解和把握监察法的内涵和要求,自觉遵法守法,区纪委监委为全区各单位统一购买了751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手册,覆盖10个街道、乡(镇)党(工)委、160个村居和342个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及基层站所,供监察对象学习使用。

区纪委监委为提高学习成效,下发《关于在小店区开展学习监察法的通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掌握国家监察法作为“必修课”。全区各单位及村居、基层站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全年系统学习计划,组织好、学习好、宣传好,学深悟透的同时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治观念。二是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行为、开展工作。每名公职人员要通过学习监察法清楚自己属于监察对象中哪一类,思想上、行动上警醒起来,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要正确使用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依法用权规范用权为民用权,永不碰触法律的“红线”。三是要力求学以致用,增强行动自觉。全区各单位及村居、基层站所要充分认识学习掌握国家监察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保证学习监察法工作覆盖所有监察对象的同时,确保学习效果,推动监察法深入人心,让所有依法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懂法规、明戒惧,知敬畏、守底线小店区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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