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文物安全暨打击文物犯罪
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的情况汇报
区政府:
4月4日上午9时召开全省文物安全暨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省政府张复明副省长、刘新云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丁纪岗主持会议。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太原海关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小店区政府副区长王成周、区公安分局、区文物旅游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工商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环保分局、区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文化局、区宗教局、区林业局、区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在区分会场(区政府七楼会议室)参加会议。
会上,省文物局局长雷建国通报全省文物安全工作基本情况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精神;省公安厅副厅长杨通顺宣读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运城市人民政府分管公安副市长、晋中市人民政府分管文物副市长、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了表态发言。
刘新云副省长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确实担负起和开展好打击文物犯罪的历史责任;二要全面排查线索和隐患,开展好为期三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要固定好相关证据,做实“三追一挖”(追逃犯、追文物、追资产、挖案件),开展责任倒查,严格堵塞漏洞;三要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做好文物防火工作。
张复明副省长做重要讲话,强调要切实做好文物安全工作,开展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他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一要牢固树立文物安全意识;二要严肃直面文物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大力加强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三要开展联合打击,各部门协调联动,守好底线、红线,严厉打击盗窃盗掘、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开展好逃犯清网工作,加强基层信息技术工作,切实保护文物安全。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