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乡 (镇)人民政府,各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专项行动牵头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要思路,按照“坚持一个指引、两个走在前列、抓好三项任务”的要求,努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落实《太原市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办发﹝2017﹞28)通知的要求,开展服务企业常态化和机关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专项行动,协调解决企业问题和诉求,提升政府服务企业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稳定增长,现将信息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街道办事处、 乡 (镇)人民政府制定及各牵头单位专项行动方案,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粮食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为各行业牵头单位,分别负责在工业、服务、商贸、建筑、交通等行业、领域中确定重点、困难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单,建立重点、困难企业帮扶联络员制度和完善重点项目分包责任制。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详细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具体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于10月13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区服务企业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 乡 (镇)人民政府要按照通知要求,在本区域内各行业、领域中确定重点、困难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单,建立重点、困难企业帮扶联络员制度和完善重点项目分包责任制,详细制定干部入企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于10月18日前报区服务企业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科室和联络员
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专项行动牵头单位需明确专项行动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填写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于10月11日前报区服务企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乡 (镇)人民政府于10月18日前报区服务企业办公室。
三、动态、总结报送的内容、方式及时限
各服务企业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月末报送服务企业的进展情况及服务企业常态化问题清单(附件2),各机关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专项行动牵头单位每旬末要报送机关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专项行动问题清单(附件3)。每季度末报送工作总结。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时上报。各街道办事处、乡 (镇)人民政府每月末报送服务企业的进展情况及服务企业常态化问题清单、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联系人:王一峰
联系电话:7176265
邮箱:xd7176265@163.com
附件:1、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专项行动联络信息表
2、服务企业常态化问题清单
3、机关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小店区服务企业办公室(代章)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