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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企服办﹝2017﹞2号 关于印发《小店区服务企业部门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按照bet365体育网站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区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的通知》(小店区政办﹝201729号)的要求,建立小店区服务企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研究解决企业综合性、重大问题和公共政策问题;确定研究服务企业工作重大事项。

二、成员单位

(一)联席会议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地税分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二)区长为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为第二召集人,区经信委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三)区服务企业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服务企业工作的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及时报区服务企业办公室。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单位其他领导主持。

(二)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企业参加会议。

(三)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召集人单位提出召开全体会议和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的建议。

(四)联席会议议题由成员单位或区服务企业办公室提出,召集人单位确定。

(五)区服务企业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具体组织和准备工作,必要时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对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议题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保证议题精准、属实。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加强沟通交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切实履行好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作用,推动服务企业效能和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区服务企业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信息表

                        小店区服务企业办公室(代章)

201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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