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水务局北营管理站
2016年部门决算公示 和“三公”经费决算补充公示
一、机构设置情况:
小店区水务局北营管理站无内设科室。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总收入15.52万元,2016年决算总支出15.52万元,水务局北营管理站为新纳入小店区部门决算汇编的独立核算单位。
三、公用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日常公用经费共0.14万元。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迁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费支出。
五、“三公”公经费2016年安排为0。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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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金 额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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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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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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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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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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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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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基本经济支出2016年10.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8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2.22万元。
2016年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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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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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经济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备注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8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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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 |
36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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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补贴 |
1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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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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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缴费 |
1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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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 |
41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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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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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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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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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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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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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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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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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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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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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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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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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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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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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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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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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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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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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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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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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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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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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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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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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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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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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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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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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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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 |
1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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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11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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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租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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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补贴 |
9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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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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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府性基金2016年安排为0。
2016年财政拨款基金收支决算表
单位名称:水务局北营管理站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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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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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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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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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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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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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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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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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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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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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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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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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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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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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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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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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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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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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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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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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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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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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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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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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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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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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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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7日
太原市小店区水务局北营管理站
2017年预算补充公示
一、主要职能
负责管辖区域内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地下 水的合理开发和节水型工程。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太原市小店区水务局北营管理站由太原市小店区水务局北营管理站事业单位组成,无内设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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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拨款基金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基金收支预算表
单位名称: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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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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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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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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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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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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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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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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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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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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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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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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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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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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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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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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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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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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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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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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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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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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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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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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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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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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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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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7年预算安排4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9.35万元。2016年预算安排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55万元,2017年度比2016年度增加39.80万元,增加比例417%,是由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增加1.58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38.22万元。
2、2017年支出预算安排49.35万元,2016年支出预算安排9.55万元,2017年度比2016年度增加39.80万元,增加比例417%,是由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增加1.58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38.22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安排资金2.20万元,2016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70万元,增加0.5万元,增加比例29%,增加了工会经费0.16万元,福利费0.34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