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2236934/2017-01896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17-08-26 |
发布机构 | 小店区政府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小店区政办〔2017〕16号
太原市bet365体育网站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
为配合我区城市管理全面提升行动,结合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宗教工作管理水平,从而保障宗教场所、信教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在我区开展“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全面提升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预防和遏制各类重大事故为目标,在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管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宗教场所教职人员、管理人员和广大信众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突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防盗等基本常识,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警惕意识、防范意识和紧急处置能力。
(二)做好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宗教活动场所大多是土木结构,易发生火灾。因此,街办、乡(镇),村(社区)及宗教活动场所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安全用电工作摆在首位,按照消防要求规范配足、配齐消防设备和器材,定期对电路、煤气管道及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佛教寺院还要加强对香火的管理。定期对场所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信教群众多的宗教活动场所要请消防部门指导,举行消防演练。
(三)做好场所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各街办、乡(镇)要指导各场所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场所成立管理自治小组,与所属村(社区)及宗教场所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等各项责任目标量化分解,责任细化到人,增强每个人的责任意识,促进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有效管理。
(四)做好大型宗教活动、宗教节日及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宗教场所大型宗教活动的报批审核制度,切实做好宗教节日和各类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督促检查工作,各街办、乡(镇),村(社区)要认真指导场所制订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维护正常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敦促场所做好值班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
(五)做好场所抵御渗透安全管理工作。各街办、乡(镇),村(社区)要密切关注宗教活动场所内宗教渗透及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并及时向公安、宗教事务部门报告,协助做好信教群众的说服转化教育工作。
(六)加强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各街办、乡(镇),村(社区)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质量的定期排查,组织相关部门对房屋安全质量进行巡查,一经发现宗教活动场所房屋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主动与建设部门协调,采取相应措施排除房屋安全隐患。明确为危房的场所必须暂停活动,维修并通过相关部门安全鉴定方可使用。场所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需配合区文物管理局做好文物保护修缮工作。
(七)做好场所施工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施工建设安全工作,敦促场所负责人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配好用好安全质监员,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八)做好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适当控制宗教活动场所聚餐规模,减少次数和人数,注意食品卫生检查,防止食品中毒,严把宗教节日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的食品安全关。
(九)做好其他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周边交通、消防、治安、卫生、社会秩序稳定维护等服务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4月1日——4月30日)
召开动员会,对全区宗教场所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部署街办、乡(镇)、村(社区)及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查自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街办、乡(镇)分管领导、统战委员,各村(社区)宗教网络员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理论培训,深入认识开展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掌握安全管理知识,把责任落施到位,落施到人,确保万无一失。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宗教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各村(社区)要落实深入宣传的专门人员,以各种方法形式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宣传。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4月30日至6月30日)
各街办、乡(镇)要按照活动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对全乡宗教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村(社区)要全面负责辖区内宗教场所安全工作,认真排查场所内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三)重点整治阶段(2017年7月1日至9月31日)
各街办、乡(镇)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场所,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场所作为重点整治对象进行整治,责令相关场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四)检查评比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成立检查组交叉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未按要求开展治理的责令其重新治理并严格追查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和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跟踪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制度落实、措施有力,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无事故。
(二)加大检查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动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6月30日之前,务必完成场所自查、街乡检查工作,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安全隐患的问题,要一抓到底,确保不出现问题。深入各有关场所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各项安全事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要采取关停措施,确保安全。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街办、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确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定期报送安全管理特别是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典型经验和有关做法。要密切关注和引导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工作中发现重要情况,要立即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各相关部门报告。
2017年3月30日
太原市bet365体育网站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印发